香港稅改!錢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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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稅務新紀元:迎接全球最低稅時代,鞏固全球營商優勢

一項關乎香港未來稅務格局的重大改革正式塵埃落定!立法會今日(6月26日)通過《2024年稅務(修訂)(跨國企業集團的最低稅)條例草案》,標誌著香港將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2.0」(BEPS 2.0)方案下的全球最低稅和香港最低補足稅。

這項新稅務機制是全球稅務改革浪潮的一部分,旨在應對數碼化經濟帶來的跨境逃稅風險。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指出,這反映了香港堅定支持國際合作、打擊跨境逃稅的決心,同時也有效保障了香港自身的徵稅權。

對香港經濟的長遠影響

這項變革不僅是履行國際責任,更為香港帶來實質利益。預計從2027-28年度起,新機制每年可為香港特區政府帶來約150億元的額外收入,為公共服務和發展提供有力支持。

許局長強調,在全球主要經濟體普遍實施15%全球最低稅後,各司法管轄區將不能再單純依賴降低企業所得稅率來吸引資金和投資。這意味著競爭將回歸到更公平的基礎上。在此背景下,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獨特地位、聯通世界的優勢、世界級的基礎設施、成熟的金融市場、高質素的人才庫以及中西文化薈萃的氛圍等非稅務優勢,將會更加突出,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卓越營商目的地的地位。

誰會受到影響?核心規則解析

根據BEPS 2.0方案,新稅務機制主要針對那些在緊接現時財政年度前的四個財政年度中,至少有兩個年度的年度綜合收入達到7.5億歐元或以上的跨國企業集團。這些集團需要確保其在全球各營運地的利潤,有效稅率至少達到15%。

香港最低補足稅機制的引入,確保了如果受涵蓋跨國企業集團實體在香港的有效稅率低於15%,特區政府可以優先徵收補足稅,將有效稅率提升至15%。這一設計至關重要,因為如果香港不徵收這部分補足稅,有關稅款可能會被該集團在其他已實施BEPS 2.0方案的司法管轄區徵收,導致香港喪失徵稅權。

簡化合規,政府提供支援

為協助受涵蓋的跨國企業集團平穩過渡並遵守新規定,政府在新稅務機制中採納了多項措施,旨在減輕企業的合規負擔。

此外,稅務局已成立了專責小組,專門為企業提供BEPS 2.0相關的技術支援和解答查詢,並將在其網站上發布常見問題指引,方便企業查閱。

香港實施全球最低稅,是順應全球稅務改革大勢的必然一步,也是鞏固自身國際地位的戰略選擇。這項改革將在更公平的全球稅收環境下,充分釋放香港固有的營商優勢,為未來的經濟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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