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低空起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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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低空經濟起飛:法例修訂、試點先行,劍指國際標準!

香港的未來,不再只在地上或高樓大廈之間,更將展翅高飛,翱翔於城市的「低空」!繼行政長官在2024年施政報告為低空經濟發展訂下方向後,特區政府已馬不停蹄,全速推進這項創新領域。從成立工作組、啟動監管沙盒,到現在,我們即將迎來一項重要里程碑:推動低空經濟發展的關鍵法例修訂建議,下周三將正式提交立法會審議!

這套法律框架絕不只是為香港本地發展鋪路,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在網誌中明確指出,我們的最終目標是希望香港的法律框架能成為各地區發展低空經濟的參考範本,並借助香港在國際航空的影響力,設立世界級的低空空域管理標準。這將是一個兼顧香港密集城市環境、複雜空域等獨特挑戰,同時與國際新興標準接軌的世界級監管體系。

為了實現這個願景,我們在過去約半年時間內,密集投入資源建立健全的法律框架。相關法例修訂主要涵蓋《小型無人機令》(第448G章)和《1995年飛航(香港)令》(第448C章)。這些修訂已於近日刊憲,並即將進入立法會審議階段。

《小型無人機令》的修訂是一大亮點,新增了「丙類無人機」分類,涵蓋重量在25公斤至150公斤之間的小型無人機。這意味著香港未來可以合法使用更大型的無人機,開啟更多元的應用場景,例如消防處用大型無人機運送救援物資到偏遠山區,或是用於運輸更重的貨物和進行更遠距離的作業。當然,安全始終是首位,修訂要求丙類無人機操作前必須先獲得民航處許可,並購買高達1,500萬至2,000萬元的保險。此外,這項修訂也為跨境操作無人機「開綠燈」,所有重量的小型無人機在獲得民航處許可後,即可進行跨境操作。

同時,最新的《1995年飛航(香港)令修訂令》則瞄準更前沿的科技。這項修訂將批准進行非傳統航空器的試驗,也就是業界常說的「先進空中運輸系統」(AAM),包括備受矚目的電動垂直起降飛機(eVTOL),俗稱「空中巴士」或「飛行汽車」。新修訂將賦權民航處在嚴格的安全規範下,授權這類重量超過150公斤的創新AAM在本港進行載人試飛。長遠來看,特區政府也正著手制訂專門規管非傳統航空器的新法例。

法律框架只是第一步。為了讓低空經濟真正落地生根,我們同時在監管沙盒中推進首批試點項目。上月起,市民已經能陸續「摸得到、看得見」低空經濟的實際應用,例如無人機配送、空中監察、甚至是清洗建築物外牆等應用場景,這些項目正在逐步提升市民的生活質素和城市管理效率。

政府團隊也正同步進行一系列重要的配套工作。我們正在深入研究和規劃低空基礎設施,包括起降場的選址和設計、充電設施、航線網絡、通訊網絡、全球導航衛星系統信號接收,以及低空監視系統的要求等硬件與技術細節。更令人期待的是,我們正積極與內地對接,緊密商討共同開發低空跨境航線、出入境及清關安排,為建設粵港澳大灣區低空跨境通道創造有利條件。

說好香港低空經濟故事同樣重要。政府團隊積極參與各類研討會,向專業界別、業界人士介紹特區政府的立法進度和未來願景。例如,近期與香港工程師學會、國際工程與技術學會合辦的研討會,以及在數碼港合辦的低空經濟座談會,都為業界提供了交流平台,促進行業知識分享和合作機會。同時,我們也將低空經濟項目帶進社區,向區議員介紹即將在當區開展的試點項目情況,並進行實地視察,確保發展能貼合地區實際需求。

行政長官曾說:「飛向低空未來,機遇由此展開」。特區政府正透過這一系列全方位的努力——培育產業生態鏈、創造多元化就業機會、提升管理水平、推動科技創新與經濟轉型升級——將低空經濟的機遇落到實處。我們歡迎業界和社會各界繼續提供意見,集思廣益,讓香港在低空經濟這片新藍海中,飛得穩,亦飛得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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