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低空經濟 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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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這是一篇為您整理的、能吸引眼球的博客文章:

香港低空經濟正式起飛!法律框架鋪路,劍指全球標竿?

香港的未來經濟正「飛」向一個全新的領域!隨着低空經濟的蓬勃發展,特區政府正火速推進相關法律框架的建立。下周三,一項關鍵的法例修訂將提交立法會審議,這不僅是推動本地低空經濟的里程碑,更展現了香港放眼世界,志在成為全球低空經濟發展典範的雄心。

自行政長官在2024年施政報告中為低空經濟發展訂下方向後,香港便馬不停蹄。去年底成立了由財政司副司長領導的工作組,今年三月下旬低空經濟監管沙盒正式啟動,為產、學、研界別提供了「八仙過海、各顯神通」的創新舞台。而今個星期,香港低空經濟又迎來關鍵一步——一套為有序運作奠基、為業界提供土壤的健全法律框架已基本建立。

這套法律框架主要涵蓋兩部分的修訂:

  1. 《小型無人機令》(第448G章)修訂:

    • 新增丙類無人機: 允許使用重量介乎25公斤至150公斤的較大型無人機,這為更多元化的應用場景打開了大門,例如消防處運送大型物資進行山野救援,或更重的貨物運輸。
    • 安全與監管: 為平衡安全,丙類無人機需事先獲得民航處許可,並須投保1,500萬元至2,000萬元的責任保險。
    • 跨境操作「開綠燈」: 無論重量,小型無人機在獲得民航處許可後,可以進行跨境操作,這對大灣區的聯通尤其重要。
  2. 《1995年飛航(香港)令》(第448C章)修訂:

    • 批准非傳統航空器試驗: 為超過150公斤的先進空中運輸系統(AAM,如電動垂直起降飛機 eVTOL)試驗掃清障礙。
    • 載人試飛可能: 賦權民航處在嚴格安全參數下,授權這些創新AAM在本港進行載人試飛!
    • 長遠規劃: 政府已計劃未來針對非傳統航空器制訂專門的新法例。

這套法律框架的野心遠不止於香港!政府明確目標,希望香港的法律框架能成為全球各司法管轄區發展低空經濟的「參考標竿」,並藉助香港在國際航空領域的影響力,設立世界級的低空空域管理標準。這些標準將兼顧香港獨特的密集城市環境和複雜空域挑戰,同時與新興國際標準接軌,確保監管既貼合本地實際,又能引領全球。

除了法律修訂,低空經濟正變得越來越「摸得到、看得見」。監管沙盒的首批試點項目已陸續展開,包括無人機配送、空中監察、清洗建築物外牆等,這些應用正逐步提升市民生活質素和城市管理效率。

與此同時,特區政府正緊鑼密鼓地進行一系列配套工作:

  • 基礎設施研究與規劃: 包括起降場、充電設施、航線網絡、通訊與導航系統、低空監視系統等硬件和技術要求。
  • 跨境對接: 與內地積極商討共同開發低空跨境航線、出入境與清關安排,為建設粵港澳大灣區低空通道創造條件。

政府團隊也積極「說好香港低空經濟故事」,頻繁與工程師、學者、業界專家交流,舉辦座談會,並將低空經濟項目帶進社區,向區議員和居民介紹沙田等地的試點情況。

從法律基礎到基礎建設,從試點應用到業界參與,香港正全速打造低空經濟的產業生態鏈,創造更多元化的就業機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並推動科技創新與經濟轉型升級。正如行政長官所言,「飛向低空未來,機遇由此展開」,香港正努力讓低空經濟的機遇「摸得到、看得見」,並且「飛得穩,亦飛得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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