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低空經濟:法律框架即將審議,準備展翅高飛!
想像一下,無人機在城市上空輕鬆穿梭,運送包裹、進行監測,甚至未來還可能載人飛行。這不是科幻小說,而是香港正在積極推動的「低空經濟」願景。這個充滿無限可能的新領域,即將迎來關鍵性的進展——一套全新的法律框架建議,將於下周提交立法會審議。
行政長官在今年的施政報告中為低空經濟發展訂下明確方向後,政府團隊便馬不停蹄地推進。從去年底成立工作組,到今年三月啟動監管沙盒,為業界提供「八仙過海,各顯神通」的研發舞台,一切都在全速進行。而今個星期,低空經濟的發展又邁向重要一步:經過約半年的努力,健全的法律框架已準備就緒,這不僅是為有序運作奠定基礎,更是為業界提供持續發展的沃土。
這套法律框架主要涵蓋對《小型無人機令》和《1995年飛航(香港)令》的修訂。相關修訂已於本周刊憲,並將於下周三(5月28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修訂重點:讓天空更廣闊,安全更有保障
《小型無人機令》的修訂最大亮點是新增了「丙類無人機」分類,將適用範圍擴展到重量超過25公斤但不超過150公斤的小型無人機。這意味著香港將能合法使用更大型的無人機,開啟更多元的應用場景。試想一下,消防處能用大型無人機迅速將物資運送到偏遠的山區救援現場;物流業也能利用載重更大的無人機運輸貨物至更遠距離。當然,為了平衡安全,這些「大家伙」的操作前必須獲得民航處許可,並須按重量級別投保1,500萬至2,000萬元的責任保險。
此外,修訂還為跨境操作無人機開綠燈。不論重量,只要獲得民航處許可,小型無人機就能合法進行跨境飛行,為粵港澳大灣區的低空跨境通道創造有利條件。
而針對重量超過150公斤的非傳統航空器,即業界稱為「先進空中運輸系統」(AAM)的未來飛行器(如電動垂直起降飛機eVTOL),最新提出的《1995年飛航(香港)令修訂令》將賦予民航處權力,在嚴格的安全參數下授權進行載人試飛。長遠而言,政府也將制訂專門規管這類創新航空器的新法例。
放眼世界:香港要成為低空經濟標準制定者
這套法律框架不只為香港低空經濟發展助力,更有著更宏大的目標:希望香港的法律框架能成為其他司法管轄區發展低空經濟時的重要參考。憑藉香港在國際航空領域的影響力,我們期望能設立世界級的低空空域管理標準。這套標準既要兼顧香港獨特的城市環境和複雜空域等本地挑戰,也要與國際新興標準接軌,確保監管既切合實際,同時在全球低空經濟標準制定中發揮影響力。
試點先行,配套並進
法律框架的建立只是其中一環。低空經濟監管沙盒的首批試點項目已陸續展開,包括無人機配送、空中監察、建築物外牆清洗等應用場景。這些「摸得到、看得見」的項目正逐步提升市民生活品質和城市管理效率。
同時,特區政府團隊也在進行一系列配套工作,例如低空基礎設施的技術研究和規劃,包括起降場、充電設施、航線網絡、通訊及監視系統等。與內地的對接協商也在積極進行中,以推動共同開發低空跨境航線和清關安排。
政府也積極向各界「說好香港低空經濟故事」,通過研討會、座談會等平台與產、學、研界深入交流,並將項目帶進社區,向地區議會和市民介紹發展情況。
正如行政長官所說,「飛向低空未來,機遇由此展開」。從培育產業生態鏈、創造就業機會,到提升管理水平、推動科技創新,香港正通過一系列紮實的工作,讓低空經濟的機遇落到實處。
法律框架的審議是邁向這個「飛行未來」的關鍵一步。我們正努力讓香港在低空經濟領域,不僅能「飛得穩」,更能「飛得遠」。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