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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低空經濟準備起飛:法例修訂、試點項目與未來藍圖揭秘
想像一下,未來香港的空中不再只有傳統飛機,無人機忙碌地運送貨物,甚至電動垂直起降飛機(eVTOL)載著乘客穿梭城市。這不是遙不可及的幻想,而是香港正積極構築的「低空經濟」藍圖。
近期,推動香港低空經濟發展邁出重要一步:相關法例修訂建議已刊憲,並即將提交立法會審議。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在網誌中指出,這套法律框架不僅為香港低空經濟奠定基礎,更目標成為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參考。
自行政長官在2024年施政報告為低空經濟發展定下方向後,政府便馬不停蹄。由財政司副司長領導的發展低空經濟工作組已召開會議,低空經濟監管沙盒也於今年3月啟動,為業界提供了「八仙過海,各顯神通」的創新舞台。現在,健全的法律框架也迅速到位,為低空經濟的有序運作和業界持續發展提供土壤。
法律框架關鍵修訂:為低空應用開綠燈
這次主要修訂涵蓋《小型無人機令》(第448G章)和《1995年飛航(香港)令》(第448C章)。
針對《小型無人機令》的修訂焦點在於新增「丙類」無人機分類,將重量介乎25公斤至150公斤的小型無人機納入規管。這意味著香港未來可以合法使用較大型的無人機,拓展更多元應用場景,例如消防處利用其運送大型物資進行山區救援,或用於長距離、重貨物運輸。當然,安全至上,丙類無人機操作前須獲民航處許可,並按重量投保1,500萬至2,000萬元。此外,法例修訂也為跨境無人機操作在航空安全方面「開綠燈」,不論重量,只要獲民航處許可即可進行。
而最新的《1995年飛航(香港)令修訂令》,則為「非傳統航空器」的試驗打開了大門。這類重量超過150公斤、業界稱為「先進空中運輸系統」(AAM)的飛行器,例如電動垂直起降飛機(eVTOL),未來在嚴格安全參數下可獲民航處授權在本港進行載人試飛。長遠而言,政府也將為這些創新航空器制訂專門法例。
不只為香港:放眼世界標準
陳美寶局長強調,這套法律框架的終極目標是希望成為各司法管轄區發展低空經濟的參考,並藉助香港在國際航空界的影響力,設立世界級低空空域管理標準。這些標準既要切合香港密集城市環境、複雜空域等獨特挑戰,也要與新興國際標準接軌,確保監管的在地性和全球影響力。政府歡迎業界和議會繼續提供意見,讓政策更精益求精。
「摸得到、看得見」的試點與全盤規劃
法律修訂之外,低空經濟的發展也在同步推進。監管沙盒的首批試點項目已陸續開展,市民將能「摸得到、看得見」低空經濟的應用場景,包括無人機配送、空中監察、清洗建築物外牆等,這些都將提升市民生活質素和城市管理效率。
特區政府團隊也在進行全面的配套工作,包括低空基礎設施的技術研究與規劃,涵蓋起降場、充電設施、航線網絡、通訊與導航系統、以及低空監視系統等「硬體」需求。同時,也正積極與內地對接,商討開發低空跨境航線及相關清關安排,為粵港澳大灣區低空通道建設創造有利條件。
政府團隊也積極在不同場合推介香港的低空經濟藍圖,無論是工程師學會的專業研討會,還是與數碼港合作舉辦的業界座談會,都致力於匯聚產、學、研各界力量,交流知識,促進合作。此外,低空經濟項目也走進社區,向區議會介紹並實地視察試點情況,讓發展更貼近民生。
正如行政長官所說,「飛向低空未來,機遇由此展開」。香港正透過一系列扎實的工作,從法律、試點、基建到合作,全面培育低空經濟產業生態鏈,創造多元就業,提升管理水平,推動科技創新與經濟轉型升級,確保香港在低空經濟的賽道上「飛得穩,亦飛得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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