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低空起飛!法例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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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低空經濟準備起飛!重要法例修訂提交立法會審議,解構四大核心亮點

低空經濟,這個充滿未來感的詞彙,正迅速從概念走向現實。從無人機送貨到空中計程車,低空經濟蘊藏著巨大的潛力和無限可能。香港正積極擁抱這個新興領域,並在近期取得了關鍵進展。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最近在網誌撰文指出,香港推動低空經濟發展的法律框架修訂,已準備好提交立法會審議。這標誌著香港在低空經濟發展上邁出重要一步,為未來的創新應用和產業發展鋪平道路。這套法律框架不僅旨在促進香港的低空經濟發展,更期望能成為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參考範本。

經過約半年的努力,香港已初步建立健全的法律框架,為低空經濟的有序運作奠下根基。核心的法例修訂主要涵蓋以下兩大範疇,並帶來四大值得關注的核心亮點:

  1. 歡迎更大、更多元的無人機!
    《小型無人機令》的修訂是此次重點之一。修訂新增了「丙類無人機」分類,涵蓋重量超過25公斤但不超過150公斤的小型無人機。這意味著香港將允許本地合法使用更大、載重能力更強的無人機,為更多元的應用場景「開綠燈」,例如消防處利用大型無人機運送救援物資到偏遠地區,或利用更重的無人機進行貨物運輸等。當然,為了平衡安全,這些丙類無人機在操作前必須先獲得民航處許可,並須按重量投保1,500萬至2,000萬港元。

  2. 打通跨境低空通道!
    《小型無人機令》的修訂同時為無人機的跨境操作開啟了大門。未來,不論重量的小型無人機,在獲得民航處許可後,便可以進行跨境操作,這為發展粵港澳大灣區的低空跨境通道創造了有利條件。

  3. 迎接未來飛行器!
    針對重量超過150公斤的非傳統航空器,業界稱之為先進空中運輸系統(AAM,如電動垂直起降飛機eVTOL),最新的《1995年飛航(香港)令修訂令》將允許進行這類航空器的試驗。這項修訂賦權民航處在嚴格的安全參數下,授權創新AAM在本港進行載人試飛,為未來更先進的空中交通方式鋪路。長遠來看,香港也計劃制訂專門規管非傳統航空器的新法例。

  4. 劍指國際標準!
    香港的目標不僅僅是發展本地低空經濟,更希望這套法律框架能成為其他司法管轄區發展低空經濟的參考,並藉助香港在國際航空的影響力,設立世界級的低空空域管理標準。在制定這些標準時,香港將充分考慮其獨特的本地挑戰,例如密集的城市環境和複雜的空域,同時與國際新興標準接軌,確保監管既符合本地實際需要,又能在全球低空經濟標準制定中發揮影響力。

除了法律框架的推進,香港的低空經濟發展工作正全速進行。財政司副司長領導的發展低空經濟工作組持續運作,低空經濟監管沙盒也已正式啟動,為業界提供了廣闊的試驗平台。首批試點項目已陸續展開,涵蓋無人機配送、空中監察、清洗建築物外牆等多種應用場景,讓社會能「摸得到、看得見」低空經濟帶來的變化,提升市民生活質素和城市管理效率。

同時,政府團隊也在進行一系列配套工作,包括低空基礎設施的技術研究及規劃(如起降場、充電設施、航線網絡、通訊及監視系統等),並積極與內地商討低空跨境航線、出入境與清關安排。

香港正通過立法、監管沙盒、試點項目、基礎設施規劃及內地對接等多方面的工作,全方位推進低空經濟發展。這不僅致力於培育產業生態鏈、創造多元就業機會、提升管理水平,更是推動科技創新與經濟轉型升級的關鍵一步。

正如行政長官所說,「飛向低空未來,機遇由此展開」。隨著法律框架提交審議,香港在低空經濟領域正穩步前行,準備飛得更高、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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