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診所 10/13辦新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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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診所營辦人注意!私營醫療機構監管新時代來臨,牌照申請即將展開!

私營醫療界將迎來重要里程碑!按照原定計劃,香港政府今日宣布,備受關注的《私營醫療機構條例》將分階段正式落實,為確保服務質素與保障公眾健康,一系列新的監管措施即將生效。

10月13日啟動:牌照申請及豁免要求

政府已訂立條例的生效日期公告,重點是:由今年10月13日起,衞生署將正式開始接受診所的牌照申請,同時也接受小型執業診所提交豁免領牌的要求。相關公告將於本周五(刊憲日)正式刊憲,配合申請安排的《診所實務守則》亦會同日刊憲,並同樣指明10月13日生效。

這項條例的規管對象,是所有有註冊醫生或註冊牙醫執業的處所。未來,營辦診所必須持有有效牌照,並時刻嚴格遵守條例規定、牌照條件以及衞生署署長發出的《診所實務守則》。

過渡安排:為現有診所鋪平道路

政府考慮到部分現有診所可能需要時間進行調整以符合新的牌照要求,特別設立了過渡安排。

  • 2018年11月30日或之前已運作的診所: 營辦人可在10月13日至明年4月13日期間提交診所牌照申請。衞生署會按個別情況考慮發出「暫准牌照」,讓這些診所在正式牌照批出前,可以繼續合法營辦。
  • 2018年11月30日之後才運作的診所: 營辦人則可在10月13日起直接申請正式牌照。
  • 小型執業診所: 營辦人同樣可由10月13日起向署長提出發出豁免書的要求,在符合指定條件下,可獲豁免領有牌照而繼續運作。

未來計劃:打擊誤導性名稱

針對社會關注有不法分子使用具誤導性的名稱或描述,讓公眾誤以為該處所提供醫療服務,政府計劃在診所牌照和小型執業診所豁免書制度生效並穩定運作後,進一步禁止非獲准的醫療機構處所使用指明的名稱或描述,以更清晰地保障市民免受誤導。

這項生效日期公告將於下周三提交立法會會議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請各診所營辦人務必留意上述重要日期與要求,及早準備,確保符合新法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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